產品展示
首頁-產品展示-無人機/無人駕駛航空器檢測設備 > 無人機結構強度




無人機結構強度
產品型號
更新時間
2026-04-15廠商性質
瀏覽次數
485產品中心
PRODUCT CATEGORY相關產品
RELATED PRODUCTS詳細介紹
無人機結構強度滿足GB 42590-2023標準中第4.4條款、第5.4條款的要求。
無人駕駛航空器的結構強度應滿足以下要求:
a)在承受各種規定的載荷狀態下具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無人駕駛航空器結構不產生有害變形
b)在承受最大起飛重量的1.33倍的載荷時,無人駕駛航空器的主要承力結構不被破壞。
5.4.2 試驗步驟
結構強度應按以下步驟開展試驗。
a)試驗件支持。試驗件支持狀態滿足模擬真實使用要求,夾具設計能方便地進行試驗件姿態調
整,約束點與試驗考核部位保持距離,且在剛度較大的部位,約束點不能限制試驗件變形,防止非考核部位出現過度變形和局部破壞。
b) 試驗扣重處理。一般采用結構單獨扣重或直接在試驗載荷加載點上扣除的方法。結構扣重
按結構理論重量,重心就近在對應的加載點或重點上扣重,使結構扣重后所產生的附加力矩最小,再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部件稱重結果扣除余假件重量后的結構實際重量,對結構理論重量進行修正。加載設備扣重,垂向加載點的加載設殳備重量直接在加載點上扣除,其余加載設備重量在相應扣重點或約束點上扣除,一般不考慮側向,航向加載設備的重量。
c)試驗載荷處理及加載。試驗載荷可按等效原則,通過合并,分解等處理完成試驗載荷的處
理,試驗載荷采取分級施加方式進行,逐級加載直至1.33倍最大起飛重量,保載至少持續3s. d)試驗載荷施加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結構部件的表面拉向載荷,可采用膠布帶一杠桿系
統施加載荷;對試驗載荷有壓向加載要求,不能或很難等效為拉向載荷時,可采用拉壓墊一杠桿系統與加載作動筒組成硬式連接系統,直接施加壓向載荷。
e)試驗測量。測量參數包含載荷,位移,應變等,詳細記錄(或錄像)加載過程和試驗件的變形情
況等,記錄最終的破壞載荷,試驗件破壞模式及破壞部位。對已完成階段試驗的試驗件進行無損檢測,記錄階段試驗后試驗件損傷狀態變化。
主要用途:用于軸距≤1.2m的各類多旋翼無人機結構強度自動化測試,同時可用于小型固定翼機型的結構強度測試。
2、依據標準:GB 42590-2023
3、技術指標:滿足GB 42590-2023標準中第4.4條款、第5.4條款的要求。
(1)安裝方式:懸吊式/支撐式;
(2)操作方式:LCD(或LED)數顯觸控;
(3)測量模式:自動(目標值動態逼近)、手動、混合三種模式;
(4)傳感器類型:按無人機重量支持≤ 1kg(微型)、≤ 5kg(輕型)、≤ 20kg(小型);
(5)測量通道:8通道獨立測量;
(6)最大量程:20kg;
(7)測量精度:≤0.1%。
產品咨詢
